何学葵 云南前女首富与“绿大地”7年纠葛
作者:付梦莹
本文选自11月19日推出的《云南经济参考》第6期,转载有更新,欢迎订阅!
资本市场充满着金钱的诱惑,造假牟利只有空前,没有绝后。
近日,上市公司“金亚科技”、“*ST昆机”均因财务造假、信息披露违规而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,一时间又将财务造假一事推上了风口浪尖。早前,我省就有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,且余波久久未消。
11月初,云南省高院对“云投生态”向原控股股东何学葵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做出终审判决,判决何学葵向公司支付赔偿款5.05万元。近日,“云投生态”与何学葵签订《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承担结算协议》,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赔偿金。
至此,有关“云投生态”前身“绿大地”欺诈发行股票、财务造假案的各种纠纷基本结束,曾经轰动市场的“中小板造假第一案”基本尘埃落定。
中小板造假第一案
“绿大地”的财务报表可谓非常亮眼,其上市前的2006年净利润超4700万元,上市当年净利润增长超35%,而200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已经超过8850万元。
但司法机关查明,为了让绿大地公司成功上市,何学葵和时任财务总监蒋凯西安排出纳主管赵海丽、大客户中心负责人赵海艳注册了一批关联公司,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,采用伪造合同、发票、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,虚构交易业务,虚增资产0.7亿元、虚增收入2.96亿元。2007年12月21日,绿大地公司登陆深交所中小板,非法募集资金达3.46亿元。
成功上市后,巨大的窟窿怎么补,只能继续编造更大谎言。法院还查明,2007-2009年间,“绿大地”通过伪造合同和会计资料、销售款转回等手段,虚增资产2.88亿元,虚增收入2.5亿元。
2005-2009年期间,在何学葵、蒋凯西和时任财务顾问庞明星的安排下,赵海丽利用银行空白进账单,填写虚假信息后,私刻银行印章加盖于单据上,伪造了各类银行票证共计74张。在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,为掩盖财务造假事实,何学葵还指使赵海丽替换并销毁66份伪造的会计凭证。
2013年2月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,法院认定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、伪造金融票证罪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,判处罚金1040万元;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,蒋凯西、庞明星、赵海丽及赵海艳被判2年3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款。
除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判决,中国证监会还对多名涉案人员处以顶格罚款,有关会计师事务所、证券公司、律师事务所均被牵连其中。整个案件案情重大、过程扑朔迷离、涉案人员众多,被市场称为“中小板造假第一案”。
何学葵和蒋凯西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,11名高管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,其中时任副董事长赵国权、时任董事胡虹、黎钢、钟佳富,时任独立董事普乐、罗孝银、谭焕珠、时任总经理毛志明、徐云葵、时任副总经理陈德生等10人被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;时任独立董事郑亚光被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。
“绿大地”的保荐机构——联合证券上演现实版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,不仅被没收1200万元业务收入,还被罚款1200万元。2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被罚款30万元,并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。
2000年成立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,作为“绿大地”上市发行的审计机构,被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,一单业务导致十几年的打拼前功尽弃。于是,该事务所只好转变业务方向,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鹏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业务范围变更为信息咨询、企业管理咨询、市场营销策划等。目前,该公司已注销。
而法律服务机构——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,被没收58万元业务收入,并处以罚款58万元。同时,2名律师被给予警告,并分别被罚10万元。
“云投生态”2010.01-2017.11股价走势 来源:wind
众多纠纷终结
然而,变身国资背景、改头换面的“云投生态”,依然麻烦缠身,诈骗发行股票案遗留下大量纠纷。
2014年起,“云投生态”陆续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《应诉通知书》、《民生起诉状》及《民事传票》。大量股民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云投生态公司、何学葵、郑凯西赔偿因虚假陈诉造成的损失约1811万元。
而直到今年,“云投生态”仍受到“绿大地”造假一案的影响。例如,云投生态今年4月收到1份《民事判决书》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“云投生态”向投资者赵某赔偿11040元。虽然金额不大,对公司影响甚微,但也是够劳心费神的。
据公司披露的数据,截至目前,“云投生态”所涉及的类似上述民事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04起,均已判决生效。其中,73起已被驳回,剩下31起案件判决赔偿金额约191万元。但仅由“云投生态”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的只有7起,涉及金额19.16万元,公司已就2015年以前的6起案件对投资者进行了赔偿,涉及赔偿金约18.05万元,并向何学葵提起了诉讼。
2016年8月,昆明中院酌情认定何学葵在上述6起案件中应当承担70%主要责任中的40%,判决何学葵向“云投生态”支付赔偿款5.05万元。云投生态公司不服,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。
今年11月3日,省高院驳回“云投生态”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长达2年的官司终于打完,获赔金额扣除诉讼费到手还不足5万元。近日,“云投生态”与何学葵签订协议,双方认定投资者追偿系列案中“云投生态”实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共计19.34万元,其中公司承担70%主要责任中的30%,何学葵承担另外40%。此外,“云投生态”除已支付的18.05万元外,还应承担22.56万元。
此前,云投生态公司账面就造假一案计提了预计负债约173万元,扣出还需承担的赔偿金后,剩余部分可转回,预计增加公司利润总额150万元。
至此,有关“绿大地”诈骗发行股票一案的余波基本消除,云投生态不再有相关官司缠身。
何学葵在刑罚执行期间,有悔改表现,曾被评为2014年度犯罪改造积极分子,并能积极履行财产刑人民币60万元,已获得减刑7个月。何学葵现所持“云投生态”股份的市值约1.7亿元,即使到2019年12月刑满出狱,已满50岁的何学葵生活也不会太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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